企业管理,人事管理,岗位职责。专职外部董事制度为加强省属企业董事会建设,规范董事会运作,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广东省国资委建立了国有独资公司专职外部董事制度。参加专职外部董事工作已有一段时间,结合工作进行学习与思考,以利于更好地发挥作用。一、专职外部董事的概念与特性专职外部董事的概念,来源于独立董事。1940 年美国颁布《投资公司法》,确立了独立董事制度。2001 年 8 月,我国证监会发文强制要求上市公司必须建立独立董事制度;2009 年 10 月,国务院国资委印发《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专职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专职外部董事制度从此步入规范化。广东省国资委2016 年 11 月,修订《广东省省属国有独资公司外部董事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启动专职外部董事的选聘工作;2017 年 4 月底,11 名专职外部董事正式履职 18 家省属企业,标志着广东省属国有独资公司外部董事制度基本确立并正常运转。按照《办法》,“外部董事是指由省国资委依法聘用的、由任职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的董事。外部董事分为专职外部董事和兼职外部董事,专职外部董事是指除在若干家公司担任外部董事职务(或兼任本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有关职务)之外,不再担任其他职务的人员;兼职外部董事是指除在公司担任外部董事职务之外,同时在其他单位任职的人员”。专职外部董事的四大特性:a企业管理,人事管理,岗位职责。1.政治性:专职外部董事要“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务院国资委和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关于企业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决议和规定,维护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及时、如实地向省国资委报告任职公司‘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依法维护出资人的知情权;就发现损害出资人或任职公司合法权益的情况随时向国资委报告”。专职外部董事在身份与职责方面,都要体现政治性、国有性,代表和维护国有权益。2.独立性:《办法》规定外部董事“由任职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外部董事与任职公司之间不得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外部董事职责的关系 ”“依法参加任职公司董事会会议,就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独立发表意见,并为此承担受托责任”。据此,专职外部董事在身份与职责方面,都要体现独立性,独立于任职公司,独立发表意见和参加决策。3.专业性:《办法》规定外部董事“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风险防控能力、识人用人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据此,专职外部董事在能力方面,要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