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官制中国选官制度,夏、商、西周实行“世袭制”,春秋战国时出现过“战功制”和“豢养门客”形式
汉朝选官实行“察举制”,由地方官根据皇帝定下科目上报人才,如汉文帝时要求举“贤良方正”,汉武帝时要求举“孝廉”,但不管是什么科目都是以德为先
曹操时期由于自身家世等原因导致人才短缺,转而采用的是以才为先的“唯才是举”的政策
曹丕登位后为重新拉拢士族,采纳陈群的意见制定“九品中正制”,即在各州县特设中正官,并由他们根据“家世”和“形状”两方面,对本籍人才评定等级,以作为朝廷确定官品的依据,虽说“家世”只作为参考,但由于士族有着家族人才优势,因此“中正官”一职多由士族把持,以至于晋朝以后出现完全只看家世来定品
“九品中正制”实际上是两汉察举制度的一种延续,直到隋朝发展成全国统考的“科举”制度,“科举”实际上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地方官员和乡绅的左右,只是参选的人数增多了而已
夏朝官制简表三公九卿制《礼记》:“夏后氏官百,天子有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
”《礼记》:“设四辅及三公,不必备,惟其人
” 殷亦三公九卿
四辅1相传古代天子身边的四个辅佐
《书·洛诰》有“四辅”之称
《益稷》有四邻,《史记·夏本纪》作“四辅”
至《尚书大传》、 贾谊 《新书》始有疑、承、辅、弼为“四辅”之说,皆出于 秦 汉 间人的依托
至 王莽 托古改制,置四辅以配三公,又为其子置师疑、傅承、阿辅、保拂(弼)之官
明太祖 曾置春、夏、秋、冬官,也叫“四辅”
参阅 清 全祖望 《经史问答·三礼问目答全藻问》
“史”原意指观测星象并记录,又称“巫”是“王”以下权利最大的人,夏朝法制就是“奉天罚罪”
鼓目是乐官,羲和主管历法,士主管国都内的司法,后稷主农共工主工,虞人主管园林田猎,啬人是近臣
商朝官制简表阿,通倚重的“倚”
尹表治理,是外廷官主管,宰是内廷官总管,亚、马亚、射、戍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