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相关政策范文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相关政策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的条件是什么
1、国家公务员退休的条件 《国家公务员法》规定
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
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1)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2)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3)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2、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和机关工勤技能人员退休条件: 正常退休: 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 员 和 机 关 工 勤 技 能 人 员 退 休 的 政 策 条 件 仍 执 行 " 国 发[1978]104 号"文件的规定,其中: --------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
男年满 60 周岁,女年满 55 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满 10 年的可以退休
--------工勤技能人员和机关工勤技能人员
男年满 60 周岁,女年满 50 周岁,连续工龄满 10 年的可以退休
提前退休: 国发[1978]104 号文件规定,有以下情况者可以提前退休:(1)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干部和工人,男年满 55 周岁,女年满 45 周岁,连续工龄满 10 年的
1979 年 3 月自治区劳动局贯彻国发[78]104 号文件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从事井下、高温和居住在海拔 3500 米以上高山高原的工作人员,男年满 55 周岁,女年满 45 周岁,连续工龄满 9 年的可以退休;从事有害健康和居住在海拔 4500 米以上高山高原的工作人员,男年满 55周岁,女年满 45 周岁,连续工龄满 8 年的可以退休
(2)男年满 50 周岁,女年满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