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医院慢性病管理实施方案一、 成立组织,分工协作
确保慢性病管理报告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慢性病管理报告领导小组组长 : (主管副院长)成员 :(防保科,医务科及各临床科室科主任)
职责:负责全院慢性病人的管理,救治,报告,及健康教育、不良生活方式干预等工作
二、 严格实行门诊 35 岁以上病人首诊测量血压制度
门诊各医师对于首诊 35 岁以上的病人,必须测量血压,并登记于电子病历
门诊部每月及时将《35 岁以上门诊患者测量血压统计表》及时填写,上报防保科
门诊部负责每天对门诊病历进行及时检查,35 岁以上首诊病人没有血压记录的,要及时补充登记
三、 建立《**市人民医院肿瘤登记报告管理制度》《**市人民医院脑卒中和心肌梗死登记报告管理制度》(附后),并切实执行
四、 各科室医师对收治的新发慢性病人,诊断明确后的七日内完成慢性病报告工作
各科主任为本科慢性病报告的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科的慢性病报告管理工作,同时固定专人(疫情管理员)负责《 **市肿瘤发病登记卡》、《**市脑卒中和心肌梗死发病登记卡》的收集、整理和核查,在科内登记《**市慢性病报告登记册》,并负责将卡片及时交院防保科,或能过电子文档报告,电子报告时,要确认防保科接收
五、 奖惩:院领导小组,组织医务科防保科门诊部等相关人员,每月至少一次进行全院慢性病报告管理的自查工作
对于及时、圆满完成的科室和个人进行奖励
报告例数最多且及时的前三名,每人奖励考核分一分
对于查到的迟、漏报的慢性病人,每例扣考核分 0
门诊电子病历,35 岁以上病人没有测量血压记录的,每 5%(当月门诊 35 岁以上病人量)扣考核分一分
本制度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实行
附 1:***人民医院心肌梗死与脑卒中登记报告制度附 2:***人民医院肿瘤登记报告制度附 1*脑卒中和心肌梗死报告制度一、填报病种:1、急性心肌梗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