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销售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煤炭销售工作的管理,明确煤炭销售工作职责,规范煤炭销售行为,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了各部门在煤炭销售管理中的职责、权限和工作要求。内容包括计划管理、价格管理、合同管理、质量管理、发运管理、结算管理、资金管理等。 第三条 在保证生产发电用煤需求的前提下开展煤炭销售工作。 第四条 煤炭销售应当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合同法》规定,由买卖双方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保证煤炭质量与数量,提高煤炭销售效益。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公司成立煤炭销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煤炭管理工作。公司煤炭管理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主要职责: 1 、负责对公司煤炭销售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决策;负责确定煤炭销售价格。 2 、审定公司年度、季度、月度煤炭销售计划。 3 、负责煤炭销售工作中的监督及奖惩。 煤炭销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计划经营部,负责公司煤炭销售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各部门职责 (一)计划经营部 1 、牵头制定有关煤炭销售产品的质量标准及规章制度。 2 、负责组织煤炭销售的市场调研和合同洽谈,提出煤炭销售价格建议方案,报领导小组审批。 3 、负责煤炭销售中有关事项的沟通、协调以及监督、检查、考核等管理工作。 4 、编制年度煤炭销售计划。 (二)物资部(山东广宇能源有限公司) 1 、参与制定有关煤炭销售产品的质量标准及规章制度。 2 、负责煤炭市场的调研与销售,参与煤炭销售合同洽谈。 3 、根据煤炭销售合同、煤款和装车情况,下达煤炭销售《提煤发运单》(见附件)、日发运数量、车辆调度计划;办理出境票(确定名称)。 4、负责合同签订手续办理及销售煤款的结算工作。 5 、负责汽车煤运输车辆计划和监督管理,参与编制月度销售计划。 6 、负责监督销售煤炭的数量、质量工作,协调处理购销双方出现的各种争议。 7 、负责煤炭销售信息统计、分析以及汇报工作,发布日销售数据。建立市场反馈机制。 8 、根据市场调研,优化配置煤炭资源,确定煤炭销售用户、流向,采取措施,提高销售效益。 9 、负责与地方政府煤炭销售监管部门的协调工作。 (三)财务部 1、参与制定有关煤炭销售产品的质量标准及规章制度;参与煤炭销售合同洽谈工作。 2、负责销售煤炭的预收款收取与核算工作,并出具《收款通知单》(见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