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三违”举要 一、采煤部分 ·采煤工作面空顶作业,经检查提出又不及时补柱 ·回柱工作违反措施或回撤程序(如先回后支、从里往外、从上往下) ·切眼(包括斜坡眼、超前小眼)开口无架抬棚、空顶空邦、失修严重、以掘代采严重超宽 ·无支护材料,影响安全 ·采煤工作面无作业规程或有规程无贯彻 ·不经批准留护或柱子打在浮煤上,在煤厚过大不能一次采全高时,支护方法及安全措施未经批准 ·不按作业规程规定而乱挖采、破坏保安煤柱 ·回采工作面无两个以上安全出口开采,而无制定安全措施 ·初次放顶,没有执行规程规定,无技术组织措施 ·回采工作面不执行最大或最小控顶距离的规定,提前或拖后回柱放顶 ·正规回采工作面回风巷不打过河柱,以煤柱柱代替的 ·安全出口前后 10m内失修严重 ·密集不符合或不打密集就回柱的 ·采面失效柱柱超过 10%的 ·采面工作面未按作业规程规定的支持方法进行支护 ·工作面支架质量差,不成排、不成行,柱距、排距、棚嘘严重超宽的 ·急倾斜切眼不设挡煤板,切眼口和跳台不高木梯的 ·采煤工作面连续有三根不合格支护 ·煤壁伞檐严重或配道过大的 ·回采工作面浮煤超过 5厘米或杂物过多 ·正规回采工作有条件不用机械回柱 ·回采工作面使用的柱子,从即将回柱的范围内取而代之 二、掘进部分 ·有超前支护连杆不使用 ·超前支柱损坏不修 ·没有配备超前支柱 ·无支护材料影响安全 ·三岔门子口不支台棚 ·贯通巷道没有在四个方面采取措施(1、制定专项安全措施,2、必须事先绘制测量图标清采空区和硐巷内的水、火、瓦斯等情况。3、两个掘进工作面相距 20米时,必须停止一个头。4、对围岩破碎顶板不架好的巷道应缩小架距和最大空顶距,并加强支护) ·扒岩机运行时,前方内进行其他工作和行人,在上下山移动扒岩机下方有站人的 ·未经生产技术部门批准,不按作业规程定支护,或改变支护式 ·煤巷掘进巷道支架规质量不符合作业规格要求,空邦空顶不能保障而继续作业 ·三岔门子中抬棚子,规格质量不符合规程规定 ·放炮打倒棚子,不实行不实行由外向里及时支护 ·掘进裸全巷道遇岩性变坏见煤处没有及时支护 ·下册掘进在作业时,作业点上方不设设档 ·空顶距离超过 1.5-2.0m ·掘进工作面无作业规程或有规程无贯彻的 ·砌碹体厚度不够,充填不严 ·掘进巷道支架,连续三架不合格 ·掘进头打眼装药平行作业 ·掘进工作面发现“偷梁换柱”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