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机电与运输提升安全管理 第一节 煤矿供电系统及安全要求 一
煤矿企业对供电的要求 ⒈供电可靠 ⒉供电安全 ⒊供电质量要好 ⒋供电经济 二
煤矿供电系统分级 ⒈一级用户:凡因突然停电会造成人身伤亡或重要设备损坏,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均为一级用户
如煤矿主要通风机、井下主排水泵、副井提升机等,这类用户采用不同母线的双回路电源进行供电,以保证有一回路供电出现故障的情况下,另一回路仍能继续供电
⒉二级用户:凡因突然停电造成较大数量的减产或较大经济损失者
如煤矿集中提煤设备、地面空气压缩机、采区变电站等,对这类用户一般采用双回路供电或环形线路供电
⒊三级用户:凡不属于一、二级用户的,均为三级用户,这类用户突然停电对生产没有直接影响
如煤矿井口机修厂等
这类用户的供电,只设一回路供电
矿井供电必须符合的要求 1
矿井必须是双回路供电
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矿井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3
矿井的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
一路运行时另一路必须带点备用
10kv 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
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
对井下各水平中央变电所、开采主排水泵和下山的采区水泵房供电线路,必须双回路供电
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提升机 、抽放瓦斯泵必须双回路供电
严禁井下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
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高压,不超过 10kv
②低压,不超过 1140v
③照明、信号、电话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电额定电压,不超过 127v
④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超过 36v
⑤采区电气设备使用 3300v 供电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井下低压配电系统同时存在 2 种或 2 种以上电压等级时,低压电气设备上应明显地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