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设计统一规定 目 录 1
照明方式 3
照明种类 4
光源选择 5
照明器选择 6
照明器布置要求 7
照度标准 8
照度计算 9
照明网络与电压 10
允许电压降 11
照明负荷和电压损失计算与小型断路器的选择 12
导线选择与敷设 13
照明配电箱选择和布置 14
照明开关和插座的选择 15
接地方式 16
制图规定与符号 17
施工图中应注意的问题 附录A 照明配电箱、检修箱统一编号 附录B 单芯橡皮、塑料绝缘导线穿管配合表 附录C 单芯塑料绝缘导线的持续载流量表 附录D 单相220V 网络(单相和零线)电流力矩为1A·km 时的电压损失表 附录E 三相四线380/220V 网络电流力矩为1A·km 时的电压损失表 附录F 配置接线图格式 附录G 照明部分常用符号 照明设计统一规定 2 1
1 照明设计应遵守《火力发电厂和变电所照明设计技术规定》(以下简称“照明技规”),并以《电力工程电气设计手册》1 (以下简称“手册 1 ”)第 1 8 章“照明部分”为补充
其他参考资料有: 1
1 《电力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
2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 1
3 《电气照明技术基础与设计》; 1
4 《照明工程设计手册》等
2 设计前应首先熟悉“照明技规”和“手册 1 ”照明部分的内容
3 本统一规定是结合本工程要求对“照明技规”作必要的说明和补充,未提到的部分应以“照明技规”为准
本统一规定的编排顺序基本与“照明技规”一致
4 本规定适用于发电分公司电气室设计的工程的照明设计
照明方式 以一般照明为主,按“照明技规”要求装设局部照明
照明种类 设正常照明、事故照明、障碍标志照明(不设警卫照明)
事故照明包括交流事故照明,直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