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 规 程 是 以 原 国 家 经 济 贸 易 委 员 会 颁 布 的 《 发 电 设 备 可 靠 性 评 价 规程 》( DL/T 793- 2001) 为 基 本 文 件 , 结 合 燃 气 轮 机 及 联 合 循 环 发 电 设 备的 特 点 编 写 而 成 的 。 本 规 程 经 过 多 次 专 题 会 议 讨 论 和 专 家 意 见 征 询 , 吸 收和 补 充 了 专 家 的 多 数 意 见 和 建 议 。 本 规 程 对 燃 气 轮 机 及 联 合 循 环 发 电 设 备 可 靠 性 评 价 和 统 计 作 了 详 细的 规 定 。 本 规 程 的 附 录 A、附 录 B 为 资料性 附 录 本 规 程 由中国 电 力企业联 合 会 电 力可 靠 性 管理中心提出、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 规 程 起草单位:中国 电 力企业联 合 会 电 力可 靠 性 管理中心、中国 电机 工程 学会 燃 气 轮 机 发 电 专 业委 员 会 。 1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燃气轮机发电设备可靠性的统计及评价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燃气轮机发电企业发电能力的可靠性评价。 2 基本要求 2 .1 燃气轮机发电设备(以下如无特指,机组、辅助设备统称设备)可靠性,是指设备在规定的条件下和规定的时间区间内完成规定功能的能力。 2 .2 本规程指标评价所要求的各种基础数据报告,必须准确、及时、完整地反映设备的真实情况。 2 .3 “燃气轮机发电设备可靠性管理信息系统”程序、事件代码、单位代码,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编制,全国统一使用。 2 .4 燃气轮机发电企业或机组,不论其产权所属,均应纳入全国电力可靠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行业管理。 3 燃气轮机组基本类型及统计评价原则 3 .1 燃气轮机发电机组包括简单循环机组和联合循环发电机组。 3 .2 联合循环发电机组在实际工程应用中的基本类型有一拖一分轴、一拖一单轴、二拖一、三拖一等多种形式。 3 .3 本规程中机组状态、状态转变时间界线和时间记录的规定及指标定义和计算公式,如无特别说明,均指针 对 单台 发电机组的规定和定义。 2 4 状态划分 4.1 发电机组状态划分。 4.2 辅助设备的状态划分 5 状态定义 5.1 在使用(ACT) —— 设备处于要进行统计评价的状态。在使用状态分为可用(A)和不可用(U)。 5.1.1 可用(A) —— 设备处于能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