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 页 共8 页 电力安装工程合同 王荣洲律师 本合同由以下当事人于 年 月 日于上海市C 区签订。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A 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B 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变电站扩容工程等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D 大厦变电站扩容工程; 1.2 工程施工地点: ; 1.3 工程内容:变电站由2×500KVA 扩容至 2×630KVA 全部工程。 2. 工程承包范围 2.1 由乙方负责提供变电站扩容工程图纸,并以图纸为依据完成相关电气设计(需报送供电部门审批),依据设计完成变电站由2×500KVA 扩容至 2×630KVA 的全部工程; 2.2 代甲方协助向供电局办理用电申请手续及与工程有关手续。 3. 工程承包方式 3.1 本工程以固定总价的方式承包(工程造价一次性包死)。即: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材第2 页 共8 页 料价格上涨和政府性调整、包税金、包保修、包报建验收、通电等所有内容; 3.2 本工程严禁分包或转包。如有分包或转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承包总价 10 %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 工程工期 4.1 本工程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收到首期工程款后马上采购设备),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60 天。 4.2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施工计划要求,编制项目的施工计划,按工期计划执行,确保按期和提前完成施工任务; 4.3 若乙方工程工期与进度计划明显不符,甲方可要求乙方赶工,若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2 天内无明显改进,或乙方无能力承担工程任务,甲方有权增派或改派其它施工单位,由此增加的承包价差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5. 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5.1 本工程的固定总价为人民币 万元正; 5.2 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支付至工程总价的 40%,设备到达现场后 日内再支付工程总价的 30%,竣工授电验收合格后 日内再支付工程总价的 25%,余款中的 2.5%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 日内支付,最后的 2.5%尾款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后无质量问题 日内支付; 第3 页 共8 页 5.3 本合同项下甲方对乙方的所有付款均以人民币汇至以下账户,或以乙方届时指定的其它方式支付。甲方付款所发生的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