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名词解释 1、工业废水排放总量:指经过企业厂区所有排放口排到企业外部的工业废水量
包括生产废水、外排的直接冷却水、超标排放的矿井地下水和与工业废水混排的厂区生活污水,不包括外排的间接冷却水(清污不分流的间接冷却水应计算在内)
2、直接排入海的:指经企业位于海边的排放口,直接排入海的废水量
直接排放是指废水经过工厂的排污口直接排入海,而未经过城市下水道或其他中间体,也不受其他水体的影响
匠工业废水排放达标量 指各项指标都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外排工业废水量,包括经过处理后外排达标的和未经处理外排达标的两部分
排放标准见 GB8978 --1996
3、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指工业废水排放达标量占工业废水排放量的百分率
计算公式是: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工业废水排放达标量*工业废水排放量)、100 % 4、工业废水中污染物排放量: 指排放的工业废水中所含汞、锡、六价铬、铅等重金属和砷、挥发酚、氰化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等一般无机物和有机物等污染物本身的纯重量
它可以通过工业废水排放量和其中污染物的浓度相乘求得,也可以通过物料衡算或经验计算公式求得
(可参考《工业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系数手册》 ) 污染物纯重量=污染物的平均浓度 x 报告期工业废水排放量 污染物的浓度,均以在企业排放口所测的数字为准(含有一类污染物的废水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出口取样测定),无论测出的浓度是否符合排放标准,均应统计在内
5、废水治理设施数:指企业用于防治水污染和经处理后综合利用水资源的实有设施(包括构筑物)数,以一个废水治理系统为单位统计
附属于设施内的水治理设备和配套设备不单独计算
已报废的设施不统计在内
6、废水治理设施运行费用:指维持废水治理设施运行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能源消耗、设备折旧、设备维修、人员工资、管理费、药剂费及与设施运行有关 的其他费用等
7、工业废水中污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