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名词解释 1、工业废水排放总量:指经过企业厂区所有排放口排到企业外部的工业废水量。包括生产废水、外排的直接冷却水、超标排放的矿井地下水和与工业废水混排的厂区生活污水,不包括外排的间接冷却水(清污不分流的间接冷却水应计算在内)。 2、直接排入海的:指经企业位于海边的排放口,直接排入海的废水量。直接排放是指废水经过工厂的排污口直接排入海,而未经过城市下水道或其他中间体,也不受其他水体的影响。匠工业废水排放达标量 指各项指标都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外排工业废水量,包括经过处理后外排达标的和未经处理外排达标的两部分。排放标准见 GB8978 --1996 。 3、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指工业废水排放达标量占工业废水排放量的百分率。计算公式是: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工业废水排放达标量*工业废水排放量)、100 % 4、工业废水中污染物排放量: 指排放的工业废水中所含汞、锡、六价铬、铅等重金属和砷、挥发酚、氰化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等一般无机物和有机物等污染物本身的纯重量。它可以通过工业废水排放量和其中污染物的浓度相乘求得,也可以通过物料衡算或经验计算公式求得。(可参考《工业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系数手册》 ) 污染物纯重量=污染物的平均浓度 x 报告期工业废水排放量 污染物的浓度,均以在企业排放口所测的数字为准(含有一类污染物的废水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出口取样测定),无论测出的浓度是否符合排放标准,均应统计在内。 5、废水治理设施数:指企业用于防治水污染和经处理后综合利用水资源的实有设施(包括构筑物)数,以一个废水治理系统为单位统计。附属于设施内的水治理设备和配套设备不单独计算。已报废的设施不统计在内。 6、废水治理设施运行费用:指维持废水治理设施运行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能源消耗、设备折旧、设备维修、人员工资、管理费、药剂费及与设施运行有关 的其他费用等。 7、工业废水中污染物去除量:是指企业生产过程排出的废水,经过各种水治理设施处理后,除去废水中所含挥发酚、氰化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氨氮等一般无机物和有机物等污染物本身的纯重量。计算公式是: 污染物去除量=(处理前污染物的平均浓度一处理后污染物的平均浓度)X 处理的工业废水量 8、工业废气排放总量:指企业燃料燃烧和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排入空气的含有污染物的气体的总量,以标准状态(273K , 101325 Pa )计。 工业废气排放总量=燃料燃烧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