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甲供材料及认质认价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甲供材料及认质认价材料(设备)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规和文件精神,为保障甲供材料及认质认价材料(设备)的顺利进行,规范工程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在使用或供应过程中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甲供材料是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甲方委托职能部门或材料供应商采购并运至指定地点的材料(设备),该材料(设备)交付给施工单位使用或安装
第三条甲方认质认价材料(设备)是指由甲方认定某种材料(设备)规格、型号和质量等级,同时确认此种材料(设备)的价格
该材料(设备)由施工单位根据要求组织采购、保管、施工等工作
第四条甲供材料按集团集中采购制度,合约预算部负责组织实施采购
由公司和材料(设备)供应商依照相关程序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组织材料(设备)进场、验收等,然后按规定付款
第五条甲供材料及认质认价材料(设备)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工程招标文件指定的材料及设备; (2)工程设计变更新增加的材料(设备); (3)集团集中采购模式划分表中明确的材料及设备
第二章甲供材料的实施程序 第六条甲供材料数量、品种、规格及进场时间,即甲供材计划由甲方工地代表组织实施,并由施工单位依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及工程变更进行编制
中标单位编制计划→监理工程师审核→跟踪审计人员复审→甲方工地代表确认→报公司领导审核→工程部向合约预算部办理招标申请手续,并由合约预算部组织进入招标程序→签定材料(设备)供应合同→工程部履行并落实材料(设备)供应合同
第七条甲供材料的数量应满足施工现场使用的需要
如果实供量与清单量(含变更调整)有出入,在工程结算时依据数量的增减按规定予以相应减增
第八条甲供材料的进场时间应在甲供材计划中予以明确
保证材料的及时供应以保障工程的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