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 测 报 告 委监[2012]3 号 项目名称: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废 水 及 厂 界 噪 声 监 测 委托单位: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监测类别: 委 托 监 测 签发日期: 2012 年 2 月 22 日 ( 加 盖 检 测 专用章)监测报告 委监 [2 0 1 2 ]3 号 第 页 共5 页 监 测 报 告 说 明 1. 本 报 告 未 加 盖 本 单 位 检 测 专 用 章 、骑缝章 无效。 2. 报 告 内容需填写齐全、清楚;涂改无效;无审核签发者签字无效。 3. 委托方如对监测 报 告 结果有异议,收到本 监测 报 告 之日起十日内向我单 位 提出。 4. 由委托单 位 自行采集的样品,仅对送检 样品分析数据负责, 不对样品来源负责。 5. 本 报 告 未 经同意不得用 于广告 宣传。 6. 复 制 本 报 告 中 的 部 分 内 容 无 效 。 监测报告 委监 [2012]3 号 第 页 共5 页 1. 任务由来 受 集团有限公司委托, 于2012 年2 月16-17 日,对集团有限公司废水总排口及厂界噪声情况进行委托监测。根据监测结果,编制了本监测报告。 2. 监测依据 2.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 2.2《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 监测内容 监测内容见表3-1。 表3-1 监测内容 监测点位 监 测 项 目 监测频次 废水 总排污口 pH、CODCr、动植物油、SS、氨氮 4 次/天,连续 2 天, 厂界噪声 厂界东南西北各一点 厂界噪声 昼夜各 1 次,连续 2 天 备注:采样位置及检测项目按甲方指定进行。 4. 监测评价标准 4.1 废水监测评价标准 废水排放评价标准采用《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 三级标准,具体见表4-1。 表4-1 废水排放评价标准 监测点位 检测项目 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 g/L) 总排放口 pH 6~9(无量纲) 监测报告 委监 [2012]3 号 第 页 共5 页 监测点位 检测项目 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 g/L) 化学需氧量 500 悬浮物 400 氨氮 -- 动植物油 100 4.2 噪声监测评价标准 噪声排放评价标准采用《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交通干线侧执行4类标准,标准值见表4-2。 表4-2 厂界噪声评价标准 单位:Leq[dB(A)] 时 段 标准值 3类 4类 昼 间 65 70 夜 间 55 55 5 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分析方法见表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