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译服务合同合同号:TR-HT-SC-090720A01签署日期:2010年月日签署地点:北京市合同方:甲方:地址:电话:传真:邮件:联系人:乙方:传神联合(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18号楼1701室电话:010-5878915113910688433传真:010-58789111电子邮件:tom
zhang@lein
cnkkhores@sohu
com指定项目联系人:张辉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口译翻译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口译服务内容:1口译服务内容:乙方委派译员名,作为甲方()翻译,为其提供的翻译服务
2口译服务地点:3口译服务人员需求:名语译员;译员素质要求:经过现场口译实践,可以适应本次会议的要求
4预计服务时间为:从2010年月日上午点至年月日点;实际服务时间与预计服务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服务时间为准;译员到达指定服务地点时间为年月日时项目开始前
5.译员正常服务时间为6小时/天
(从规定译员到达指定的地点开始计算,到译员离开指定地点为止),超出的时间按照加班计算
6.本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译员服务项目的时间为小时工作日
总费用元RMB第二条双方权利及责任:甲方权利:1在规定的服务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约定合理地使用乙方提供的口译人员
2根据具体工作情况,要求乙方增补译员,但必须提前3(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需要增补译员的人数和理由
3如乙方提供的译员在服务过程中出现不能胜任工作、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向外籍人员收取小费的情况,甲方有权立即停止译员服务并及时书面通知乙方更换译员,因上述原因更换译员而产生的交通费用由乙方承担,更换译员最长缺勤期限为半天
甲方责任:1在服务期间向乙方口译人员提供必需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通讯、住宿(最低标准为0元人民币/人/天)、餐饮(最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