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0 1 3 年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 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与装饰工程分项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是编制全省建筑与装饰工程地区基价,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抽标报价和签订施工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调解工程造价纠纷及办理工程造价鉴定的依据
二、本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的编制依据: 1、《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4-2013) 3、《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 D/T 72
1-11-2008)、(L D/T 73
1-4-2008)
4、《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 5、《甘肃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DBJD25-14-2004)、《甘肃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DBJD25-15-2004)及《甘肃省建设工程补充定额》等
6、国家和我省现行的建筑与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
7、结合我省目前圾工程结构、建筑与装饰标准图集、施工机械装备程度、施工工艺及正常的施工条件编制的,反映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8、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它资料
四、本定额人工工日是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的,工种类别按一类工、二类工和三类工划分,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及人工幅度差
五、本定额中材料用量包括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对个别消耗量较小的零星材料,以其它材料费表示
定额中已包括材料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损耗及现场堆放损耗
六、本定额中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各种胶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