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车间奖罚制度 目的: 树立制度、健全组织,规范工作行为
范围:凡本司所属员工
内容: 第一条:奖励种类 奖励分为下列三种: 一、记嘉奖 二、记小功 三、记大功 第二条:奖励 有下列事迹者经查属实者,由直属主管或人事单位签单请总经理核准后予以奖励
一、有下列事迹者,予以记嘉奖: (一)工作绩效特佳,参加各项评比足为其它部门为模范
(二)热心服务或维护团体荣誉有具体事迹
(三)支持公司重大专案,圆满达成任务
(四)积极参与救援或抢修工作,精神可嘉
(五)有优良事迹足为其它人员表率
(六)凡检举在严禁吸烟场所,吸烟或引火
二、有下列事迹者得予记小功: (一)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采行确具成效
(二)节约物料或对废料、滞存品利用、转用具有成效
(三)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并处置得宜
(四)举发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之案件,经查属实
(五)不畏暴力,奋勇执行勤务
(六)具有其它较大功劳,足以表扬
三、有下列事迹者,得予记大功: (一)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因而减少公司重大损害
(二)维护公司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实际功绩
(三)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
(四)研究发明或提出重大改善,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
(五)对于业务拓展、产品销售有特殊功绩
(六)具有其它特殊功绩
第三条:处罚种类 处罚种类区分为六种: 一、记警告 二、记申诫 三、记小过 四、记大过 五、降职 六、辞退 第四条:处罚 公司员工有下列事迹经查属实者,直属主管应立即签单请人事单位办理处罚,案情重大者,并得移送司法机关办理
一、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予以记警告
(一)未依规定穿著工作服或未依规定配带上岗证 (二)会议未经直属主管同意而擅自不到
(三)上班时间吃零食、聊天、听随身听或看与工作无关之报纸、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