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屠宰分割操作规程 1.推肉 1.1 交接:要求上道工序的猪胴体表面无粪污、胆污、血污、残皮、猪毛等杂质,颜色正常
1.2 推肉工用木棍横放于猪胴体中间部位,用力推向预冻间(分段处)前,每次3—5 头,在工作间隙,要将木棍清洗消毒
2.下肉 2.1 操作前将操作台,大锯进行冲洗消毒,人手,水靴消毒
2.2 双手抓住猪胴体的一片,将其另一片拉到工作台上,后用刀将筋割断
2.3 台面存放的胴体不得超过 4 片,严禁胴体落地
2.4 锯肉用水量要适中,水能起到润滑作用就行,不得有积水
3.分段 3.1 1 号、2 号肉原料从五至六根肋骨间锯断
3.2 4 号肉原料从腰骨锯断,带腰椎二节
3.3 大排原料从脊椎骨 4—6 厘米处锯断,要求切面平整
4.分送 4.1 将 1 号、2 号、4 号肉原料分别分送到相应的工作台上
4.2 台面保持润滑不得有积水,且需及时清理骨沫
4.3 严禁肉体落地
5.分割前夹 5.1 劈肉排要求肩胛软骨不带肉(可见红)严禁割破 1 号肉
5.2 取1 号肉,要求沿颈椎肋骨间将1 号肉从前排上完整的分割下 来
5.3 修前排,修尽肉外块状脂肪、淤血、杂质、脓疮及衍生物
5.4 修1 号,修尽筋膜,碎骨淤血及脓疮,脂肪修割按合同要求, 生产力求少带肉
6.分割前腿肉 6.1 抬膘:将前腿部的大膘完整地割下来,不得带前腿肌肉
6.2 修制:修尽前腿肉处表面脂肪,力求脂肪少,带瘦肉修下的碎肉比例应符合3:7 碎肉标准,且不带碎骨
6.3 剔骨:要求紧贴肌膜和骨骼处下刀,以保持肌膜完整,剔除前腿骨,且骨上带肉率要按骨不带肉,肉不带骨的要求
6.4 复修: 6.4.1 割取月牙骨,力求不带肉 6.4.2 修去肌膜、脂肪、淤血及碎骨,确保2 号肉带脂率∠4
7.分割大排及其肌肉 7.1 去脊膘:沿大排的一头将脊膘完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