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篇一: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无以规矩、不成方圆”,是企业内部管理的指导思想
上海林道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制定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员工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公司可给予相应处分,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警告、经济和行政处罚;员工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公司除了执行行政处罚外,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一、作息和请假(一)标准工时工作制:每周工作 5 天,每周工作 40 小时
上午9:15—下午 18:00,午餐 11:45—12:30;公司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并且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范围内可以调整作息时间
(二)特殊工时工作制:因企业行业特点和公司自身经营需要,公司可以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已获有关部门批准),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标准完成工作任务
(三)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假期
所有假期均应按公司规定事先书面请假,公司按上海市有关规定发放工资
如因不可抗力而不能提前请假,则应电话通知部门经理或人事行政主管请假并告知考勤员(仅限于日常工作请假范围,其他假期除外),事后立即补办手续,特殊情况另行申报请假,未履行上述程序按旷工处理
1.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无要求履行请假手续
2.病假---本人将病假单连同病历卡(复印件),上班即交人事行政部(病假 1 周以上的,休息第 1 周内交病假单),无病假单凭就诊病历卡按事假处理,门诊就医尽可能到居住地附近的区级医院或市级医院就诊(急诊例外)
3.年假---履行原则:(1)当年休完,确因特殊原因经公司批准可以隔年休完
(2)各部门应在不影响公司和部门正常工作情况下安排休年假
4.事假---提前 2 天(含)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并及时考勤,公司按规定不支付事假期间的工资
5.婚假---提前一周向本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