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化学技术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化学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水、汽、油、氢和燃料的质量监督,防止和减缓热力设备的腐蚀、结垢、积盐,及时发现和消除与化学技术监督有关的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相关化学监督导则,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明确了化学技术监督的机构与职责、范围和内容、定期工作、指标异常告警等主要业务内容的要求。第三条 术语和定义异常:是指没有按照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工作规程开展试验、检定和操作;监督指标不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或偏离正常范围。第四条 本办法提出了公司化学技术监督管理的机构及职责、技术监督的范围和内容、执行与考核。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化学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第五条 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三级管理 , 第一级为生产技术部,第二级为运行部、检修维护部等部门,第三级为各执行班组及设备负责人。1第六条 总工程师技术监督职责(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电力主管部门及 集团公司各项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及制度 ,行使化学技术监督机构的领导职能。(二) 负责对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提出要求,审批上报集团公司的化学技术监督总结、报表等。(三) 负责审批化学监督年度计划、总结、技术监督相关措施及技术服务项目。第七条 副总工程师技术监督职责协助总工程师开展化学技术监督工作。第八条 生产技术部主任职责协助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做好各项工作。组织制定全厂化学技术监督工作年度计划、总结。指导检查生产技术部化学技术监督专工完成各项监督工作。对技术监督相关措施及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审核。第九条 生产技术部主管职责(一)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电网公司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二) 掌握各主要设备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技术状况,督促专业人员建立健全主要设备的化学技术监督档案,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措施。2(三) 参加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对有关技术问题提出反事故措施及处理意见。(四) 参加扩建、改建电力工程设计审查、主要设备选型、监造以及安装、调试、试生产过程的技术监督和质量验收工作。(五) 依据《火电厂化学技术监督百分制考核评价细则》、集团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动态考核表》等查评标准,定期自查,并对二、三级化学技术监督开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标考核、奖惩核准。(六) 组织召开技术监督专业工作会,定期向集团公司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