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感染暴发处置预案一、适用范围医院感染暴发是指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发生3 例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例的现象。其中同种同源可指易感人群同时或先后暴露于同一感染来源(同种医疗护理操作,使用相同批号的一次性物品,同一批血液/输液制品,使用同一种消毒灭菌方法的物品,经同一医师或护士治疗的患者,同种微生物感染怀疑同一来源等。)疑似医院感染暴发是指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出现 3 例以上临床症候群相似,怀疑有共同感染源的感染病例;或者 3 例以上怀疑有共同感染源或感染途径的感染病例现象。二、 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处置领导小组职责:1、负责医院感染暴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2、组织召开医院感染暴发紧急处理会议,制定控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患者造成的损害;3、决定是否暂停收治新病人、暂停手术或诊疗项目等。三、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制度1、临床科室短时间内(视疾病潜伏期而定)出现3 例以上临床症候群相似、怀疑有共同感染源的感染病例;或 3 例以上怀疑有共同感染源或感染途径的感染病例,经治医师应立即报告科主任,科主任调查后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部、医务部。2、临床科室短时间内发生 3 例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例,应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部、医务部。3、微生物实验室短时间内发现某科室,3 例以上患者分离出药敏结果相似的同一种病原体,实验室人员应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部和临床送检科室。4、医院感染管理部核实医院感染暴发病例后,应立即报告分管院长。5、经调查证实出现以下情形时,医院应当于 12 小时内报告东营区卫生局,并同时向东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上报山东省医院感染监控网。(1)5 例以上疑似医院感染暴发;(2)3 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6、医院发生以下情形时,应当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在 2 小时内向东营区卫生局报告,并同时向东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1)10 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事件;(2)发生特殊病原体或者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3)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医院感染; 7、发生的医院感染属于法定传染病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报告和处理。8、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内容包括:医院感染暴发起始时间、发生科室、医院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