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司机国家职业标准1.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叉车司机1.2 职业定义操纵叉车进行装车、卸车、搬运等作业,并对叉车进行维护保养的人员。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1.4 职业环境室内、外,常温1.5 职业能力特征有获取、领会和理解外界信息以及对事物进行分析和判断的能力;心理及身体素质较好;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好;听力及辨色力正常,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5.0;无职业禁忌证。1.6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1.7 培训要求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根据《铁路特有职业(工种)培训规范》确定。1.7.2 培训教师培训初级、中级、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满 1 年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7.3 培训场地设备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技能培训基地、演练场或作业现场,有必要的设备、工具、量具、仪表等。1.8 鉴定要求1.8.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1.8.2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正规专业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2)本职业学徒期满。——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四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 年以上。——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三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 年及以上.——技师(具备以下条件者)取得本职业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 年及以上。1.8.3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 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1.8.4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为 1:15,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 2 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 1:5,且不少于 3 名考评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