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第四章秦汉3
【李斯】:秦政治家
战国末人秦,先后为吕不韦舍人、秦王政客卿
公元前 237年,因修郑国渠事件,秦宗室贵族排挤六国之士,李斯上书谏止
秦始皇统一六国,他多所谋略
秦王朝建立后,任丞相,定立郡县制,焚《诗》《书》,下禁书令,并以小篆为标准,推行文字统一
始皇死后,与赵高策动沙丘政变,矫诏赐死扶苏、蒙恬,立胡亥为二世皇帝
最后为赵高所猜忌,诬其子与盗贼相通,腰斩于咸阳市
著有《谏逐客令》和《苍颉篇》
【同姓王】:汉代刘氏子弟同姓为王者
刘邦在剪除异姓王的同时,又分封了一批刘姓子弟为王
汉高祖总结秦亡的原因时,认为秦朝没有封同姓子弟为王是其短命的关键所在
因此,他在剪除异姓王的同时,又陆续分封了九个刘姓子弟为王,史称同姓王
同姓诸侯王拥有很大权力,可以经营盐铁、征收赋税、铸造钱币,、任免官吏,俨然成为独立王国,后来经景帝“削藩”和“七国之乱”后,这些王国的独立地位才被取消
【萧规曹随】:西汉曹参全盘继承萧何而为政之事
萧,指萧何,汉朝的开国相国
汉高租刘邦建立汉王朝后,各种律令制度皆由萧何亲手制定
萧何死后,曹参继而为相国
凡萧何制定之制度法规,曹参都照行不变
汉朝的各种事业因之而有了一个稳定持续的局面
【贵粟政策】:汉文帝时期御史大夫晁错提出的一项经济措施
其原则是“使民以粟为赏罚”,即农民可以用粮食向政府购买爵位,也可以用粮食赎罪
商人要买爵位,就要向农民买粮食,粮价也会因此而提高
汉文帝于公元前 168 年下卖爵令,实施贵粟政策
这一政策的实行,使国家的存粮大为增加,商人的社会、政治地位也得以提高
【《治安策》】:汉文帝时贾谊上奏的以解决诸侯国问题为内容的策论
其主要内容是:建议“欲天下治安,莫若众建诸侯而少其力”,主张把王国分割成若干个小国,从而削弱其力量
文帝起初就很重视贾谊的建议,但有些犹豫不决;后来形势更加严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