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补充合伙协议各方于 2015 年 12 月日签订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现就退伙、减资及合伙份额转让达成如下补充协议:1、各合伙人同意通过本协议的安排,确定锁定期
锁定期是指各合伙人设立*****合伙企业后至各合伙人在*****连续服务 1 周年次日的期间
2、在锁定期内,未经执行事务合伙人事先书面同意的,任何有限合伙人不得减资或退伙,不得将其持有的合伙份额向其他合伙人或合伙人以外的任何第三方直接或间接进行出售、赠予、质押、设定产权负担或以其它方式加以处分(统称“转让”)
全体有限合伙人在此明示放弃其在适用法律下所可能享有的自由转让的权利,并确认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拒绝任何有限合伙人提出的退伙、减资或转让要求,且无需说明理由
即便执行事务合伙人书面同意的,该合伙人仍将对其减资、退伙或转让行为根据本协议约定承担责任并支付给本有限合伙企业减资、退伙金额或转让金额 3%的罚金,该罚金利益归本合伙企业所有
前述合伙份额如果在出现减资、退伙或转让情形时没有实缴出资款的,需要由该合伙人补足实缴出资款后进行转让,或者由该合伙人无偿转让
3、锁定期内各合伙人个人情况发生以下变化的,合伙人持有的合伙份额应当转让给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定的第三人
前述合伙份额如果在出现转让情形时没有实缴出资款的,需要由该合伙人补足实缴出资款后进行转让,或者由该合伙人无偿转让
(1)合伙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规定,或发生*****劳动合同约定的失职、渎职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或给*****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2)合伙企业或*****有证据证明合伙人在*****任职期间,存在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露经营和技术秘密等损害*****利益、声誉等的违法违纪行为,直接或间接损害*****利益;(3)合伙人因犯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