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室内音质设计原理 为了创造良好的室内听音环境,需做好室内音质设计
房间的音质设计最终体现在建筑的体型、尺寸、构造和材料布置等方面,并与建筑的各种功能要求、建筑艺术处理有密切的关系
因此,音质设计工作应在建筑设计一开始即应同时进行,贯穿于设计和施工的全过程中,并要经过必要的测试及相应的调整、修改,达到预期效果
第一节:音质的评价标准 一个对听音有要求的房间,其音质是否良好,最终要看是否满足使用者—听众和演员的听闻要求,这种要求,对于语言和音乐是不一样的,但一般可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由于这些要求涉及到人们主观听闻的反映,所以我们称其为“主观听闻要求”
一、 主观听音要求 1 、 合适的响度:要求声音和音乐有足够的响度
它们的响度应高于环境噪音,或者说背景噪音
2 、 高的清晰度
语言的清晰度一般不需要每个字都听清楚,因为有一个连贯的原因
一般用语言可懂度来表示,即:听者听到的音节与测定所用音节的百分比;简单的说,测试1 0 0个字,测试者听懂多少个字
音乐的清晰度有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中之一:可以清楚的区分每种声音的音色;之二:可以听清楚每一个音符,分清楚节奏和旋律
3、 足够的丰满度
通常认为:语音悠扬、饱满浑厚
4、 无回声和噪声干扰
回声的出现让人感到讨厌,影响注意力的集中,时间长了还回促使听力疲劳
上述各点均属于人们在主观听音感觉上的要求,是音质设计要达到的最终目标
二、客观的声学技术指标 最早的反映客观的声学技术指标的是”混响时间”,当时人们认为它是衡量室内音质的唯一的标准
随着声学测定技术的发展,许多人力图通过研究,找到能独立于混响时间的新的技术指标
经过研究,得到以下几点规律,下面简单地介绍一下: 1、 脉冲声响应的分析:我们知道,声波是一个一个的脉冲波,听众听到的声波都是由直达的脉冲声和一系列的反射脉冲声组成的
直达声与声源距离成反比来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