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打卡管理规定 一 目的 为加强劳动纪律,保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规定
二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 考勤打卡管理 1、管理部门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考勤管理,负责指纹采集、考勤统计工作,并监督考勤制度的执行情况
部门考勤员做好本部门考勤系统维护、员工的排班、异常考勤登记汇总、核实考勤等工作
2、考勤员制度 在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的监督管理下,各部门自行组织内部考勤工作,并指定考勤员一名,如有更换部门考勤员必须告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各部门考勤员的培训
每月 28 号之前,考勤员必须把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确认的下月排班表及当月考勤记录表提交至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对考勤记录与指纹打卡等情况进行核实
部门考勤员为考勤结果第一责任人,部门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
设置考勤员奖励基金,标准为:50 元/月,在月度工资中体现
3、工作时间 (1)标准工作时制,即每日工作8 小时,每周工作40 小时,轮班制部门员工实际休息时间,以部门实际排班为准
(2)行政班制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不需轮班的岗位都按行政班制执行
(3)轮班制工作时间: 白班(9:00-17:00) 中班(17:00-01:00) 夜班(01:00-09:00) (4)市场管理部轮班岗位工作时间: 白班(8:00-16:00) 中班(16:00-24:00) 晚班(24:00-08:00) 4、考勤方式 4
1 员工实行指纹打卡考勤管理
行政班制员工每日打卡四次,指纹打卡统计的有效时段为上午上班7:30-10:00,中午下班11:45-12:40,下午上班12:50-13:30,下午下班16:00-19:00
轮班制的员工按照实际上下班的规定时间打卡,有效打卡统计时间控制在上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