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 市 用 水 分 类 标 准CJ/T 3070-1999Classified standard for urban water consumption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用水分类的类别名称和包括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供水企业。其他相关的计划、规划、设计、节水管理机构和工程建设等单位,可参照执行。2引用标准GB/T 4754-199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3基本要求本标准只设一、二级全国统一汇总类别,三级以下的细分类别,可由各城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置或不予设置。4城市用水分类4.1居民家庭用水分类见表 1。表 1居民家庭用水分类序号4.14.1.14.1.2居民家庭用水类别名称包括范围城市范围内所有居民家庭的日常生活用水城市范围内居住的非农民家庭日常生活用水城市范围内居住的农民家庭日常生活用水城市居民家庭用水农民家庭用水4.1.3公共供水站用水城市范围内由公共给水站出售的家庭日常生活用水4.2公共服务用水分类见表 2。表 2公共服务用水分类序号4.2类别名称公共服务用水为城市社会公共生活服务的用水包括范围城市内的公共交通业、园林绿化业、环境卫生业、市政工程管理业和其他公共服务业的用4.2.1公共设施服务用水水理发美容业、沐浴业、洗染业、摄影扩印业、日用品修理业、殡葬业以及其他社会服务业4.2.2社会服务业用水的用水4.2.34.2.44.2.5批发和零售贸易业用水餐饮业、旅馆业用水卫生事业用水各类批发业、零售业和商业经纪等的用水宾馆、酒家、饭店、旅馆、餐厅、饮食店、招待所等的用水医院、疗养院、专科防治所、卫生防疫站、药品检查所以及其他卫生事业用水各类娱乐场所和体育事业单位、体育场(馆)、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和影视拍摄4.2.6文娱体育事业、文艺广电业用水等事业单位的用水4.2.74.2.84.2.94.2.10教育事业用水社会福利保障业用水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用水金融、保险、房地产业用水所有教育事业单位的用水(不含其附属的生产、运营单位用水)社会福利、社会保险和救济业以及其他福利保障业的用水科学研究、气象、地震、测绘、环保、工程设计等单位的用水银行、信托、证券、典当、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等单位的用水党政机关、军警部队、社会团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企事业管理机构和境外非经营单位4.2.11机关、企事业管理机构和社会团体用水的驻华办事机构、驻华外国使领馆等的用水4.2.12其他公共服务用水除 4.2.1~4.2.11 外的其他公共服务用水4.3生产运营用水分类见表 3。表 3生产运营用水分类序号类别名称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