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发包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承包方: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注册地址:一、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恒基星天地 1 号楼临上海路街面外墙装饰工程1.2 工程地点:1.3 工程内容:星天地 1 号楼临上海路外墙装饰工程,包含玻璃幕墙、石材幕墙、铝板、广告位、保温、一楼玻璃门带窗等工程内容。二、工程承包范围、形式及工程分期:2.1 工程承包范围包括:星天地 1 号楼临上海路街面 F 轴-T 轴外墙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变更要求的所有工作内容。(注:1 号楼 F 轴至 T 轴含两台观光电梯)2.2 承包形式:承包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资料,包验收。2.3 工程分期:第一期工程为销售中心旁观光电梯至上海路 J 轴的幕墙、门窗工程;其余为第二期工程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1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职务:项目总监 , 负责本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对施工进行管理,协调施工中的有关问题。3.2 发包方派出的工程师姓名:职务:现场代表3.3 承包方派驻的项目经理姓名:职务:项目经理1 / 6四、合同工期:4.1 第一期工程开工日期:2017 年 7 月 22 日,第一期工程竣工日期为 2017 年 9 月25 日前。4.2 第二期竣工时间最迟不超过 201 7 年 11 月 10 日(2017 年冬休期前竣工)。4.3 承包方在进行第一期幕墙钢结构施工时,可自行决定是否同时进行第二期幕墙钢结构施工。4.4 本工期遇到不可抗力的因素,建设方同意并提出书面的工程量变更或增加而影响工期的,其工期相应顺延(无论任何原因,第一期工程竣工时间不顺延)。五、质量标准:5.1 外墙装饰工程应保证国家施工验收的相应标准,达到自治区合格工程要求的有关分项工程检验规定的要求和条件。如达不到质量要求,由承包方负责整改到位,费用由承包方承担。5.2 所有材料应严格按规范要求执行,具备相关质量证明文件,材料检测合格资料、符合材料登记制度的要求等。5.3 所有施工工艺都应符合国家有关最新施工规范,相关隐蔽工程,支架及焊(连)接方式和安装必须符合石材幕墙相关施工规范《编号为 JGJ133-2001,名称与金属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和(编号为 JGJJ120-2003,名称为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及国家、省市现行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5.4 石材与玻璃施工要服从建设方质量目标和管理的要求,如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相应质量目标和管理的要求而造成的损失,承包方应予以赔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