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发包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承包方: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注册地址:一、工程概况1
1 工程名称:恒基星天地 1 号楼临上海路街面外墙装饰工程1
2 工程地点:1
3 工程内容:星天地 1 号楼临上海路外墙装饰工程,包含玻璃幕墙、石材幕墙、铝板、广告位、保温、一楼玻璃门带窗等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形式及工程分期:2
1 工程承包范围包括:星天地 1 号楼临上海路街面 F 轴-T 轴外墙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变更要求的所有工作内容
(注:1 号楼 F 轴至 T 轴含两台观光电梯)2
2 承包形式:承包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资料,包验收
3 工程分期:第一期工程为销售中心旁观光电梯至上海路 J 轴的幕墙、门窗工程;其余为第二期工程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
1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职务:项目总监 , 负责本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对施工进行管理,协调施工中的有关问题
2 发包方派出的工程师姓名:职务:现场代表3
3 承包方派驻的项目经理姓名:职务:项目经理1 / 6四、合同工期:4
1 第一期工程开工日期:2017 年 7 月 22 日,第一期工程竣工日期为 2017 年 9 月25 日前
2 第二期竣工时间最迟不超过 201 7 年 11 月 10 日(2017 年冬休期前竣工)
3 承包方在进行第一期幕墙钢结构施工时,可自行决定是否同时进行第二期幕墙钢结构施工
4 本工期遇到不可抗力的因素,建设方同意并提出书面的工程量变更或增加而影响工期的,其工期相应顺延(无论任何原因,第一期工程竣工时间不顺延)
五、质量标准:5
1 外墙装饰工程应保证国家施工验收的相应标准,达到自治区合格工程要求的有关分项工程检验规定的要求和条件
如达不到质量要求,由承包方负责整改到位,费用由承包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