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技术转移体系是促进科技成果持续产生,推动科技成果扩散、流动、共享、应用并实现经济与社会价值的生态系统
建设和完善我市技术转移体系,对于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提升我市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具有重要意义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技术转移工作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科技成果持续产出,技术市场有序发展,技术交易日趋活跃,但也面临技术转移链条不畅、人才队伍不强、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迫切需要加强系统设计,构建符合科技创新规律、技术转移规律和产业发展规律的技术转移体系,全面提升科技供给与转移扩散能力,推动科技成果加快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动力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发〔 2017〕44 号)文件精神,促进《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津人发〔2017〕24号)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按照市十一次党代会“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的总体目标,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抓住用好京津冀协同发展、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机遇,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加强技术供需对接,优化要素配置,与国家建设统一开放技术市场的要求对标对表 ,完善政策环境,发挥技术转移对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为加快建设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提供有力支撑
(二) 基本原则——市场主导,政府推动
发挥市场在促进技术转移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市场加快科学技术渗透扩散、促进创新要素优化配置等功能
政府注重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为技术转移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