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QC产品认证知识培训-2-1.认证的定义:----与产品、过程、体系或人员有关的第三方证明(ISO/IEC17000:2004)第一节产品认证简介-3-体系认证产品认证认证目的证明企业建立了符合要求的管理体系证明产品的某个或某些特性符合规定的要求认证对象企业的管理体系特定规格型号的产品认证标志认证标志不能加贴在产品上认证标志应加贴在获证产品上认证依据认证标准是统一的不同种类产品使用不同的认证标准认证性质自愿性、强制性(特殊行业、特殊产品)强制性、自愿性2.管理体系认证与产品认证-4-3.产品认证八种模式认证模式型式试验质量体系评定获证后监督市场抽样检验工厂抽样检验质量体系复查1◆2◆◆3◆◆4◆◆◆5◆◆◆◆◆6◆◆7批量检验8100%检验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以及其它产品认证主要采用第5种模式.-5-1.产品认证制度的建立1983年,在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十一个部委的支持下,以原机械工业部、原电子工业部和原轻工业部三大工业部门开始联合组织和实施的“电工产品安全认证制度”(长城认证)率先引入了国际化的产品认证概念。与此同时,原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对进口商品实施“进出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CCIB认证)。第二节中国的产品认证制度-6-2001年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推出了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CCC)。3C认证制度坚持了“四个统一”原则:即统一目录,统一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标志,统一收费标准,实际的是一条开放的、统一管理的、国际化的产品认证制度。-7-2.产品认证的主要依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规则合同(多边协议)-8-2.1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2技术标准及规则国家标准a)按标准的性质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b)按标准的发布机构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国际标准a)国际标准化组织ISOb)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区域标准或团体标准2.3合同(多边协议)双边或多边技术合同中有关产品质量或者认证要求的规定是合同签订应共同遵守的要求。合同内容可以是规定执行某个标准,或者引用标准的某些具体内容,或者是对标准作某些调整或补充,或者是对产品认证(市场准入)的要求。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科技与环境部谅解备忘录》就中国的摩托车、摩托车发动机和头盔出口到越南达成双边协议,规定产品必须经过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并加贴“CCC”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口至越南,越南海关将据此办理通关手续。3.产品认证管理体制中国的产品认证工作由质检总局领导,认监委统一管理,各有关方面共同实施。(一)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督管理机构3.1.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AQSIQ)1)制定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规章和制度;2)审核、批准,并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3.1.2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根据国务院授权,主管全国认证认可工作。主要职能1)拟定、调整并与AQSIQ联合发布《目录》;2)制定和发布与《目录》中的产品有关的实施规则,指导处理有关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中的重大事宜;3)制定和发布认证标志,规定认证证书的式样和格式;4)指定认证机构、检测机构、检查机构和认证标志发放机构;5)公布获证产品及其企业名录;6)指导各地质检行政部门对强制性产品认证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7)受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投诉、申诉,组织查处重大认证违法行为。3.1.3各地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和地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简称各地质检行政部门)根据CNCA的指导和安排,各地质检行政部门开展以下监督查处工作:1)对所辖地区《目录》中产品实施监督。监督的重点为:未获得认证或未加施认证标志的产品;假冒、伪造认证标志的产品以及消费者投诉的产品;严禁未获得认证的《目录》中产品进入本辖区;2)对强制性产品认证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视具体违法情况,对违反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产品的生产者、经销商、进口商,按《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罚则予以处理;3)对于监督检查和查处过程中发现的认证机构、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