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3—92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为保证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力线路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新建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大档距及铁塔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有特殊要求的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安装工程,尚应符合有关专业规范的规定。 第1.0.3条 架空电力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条 采用的设备、器材及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当采用无正式标准的新型原材料及器材时,安装前应经技术鉴定或试验,证明质量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1.0.5条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应制订不低于本规范水平的质量标准或工艺要求。 第1.0.6条 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原材料及器材检验 第2.0.1条 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器材,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重作检验: 一、超过规定保管期限者。 二、因保管、运输不良等原因而有变质损坏可能者。 三、对原试验结果有怀疑或试样代表性不够者。 第2.0.2条 架空电力线路使用的线材,架设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不应有松 股 、交 叉 、折 叠 、断 裂 及破 损等缺 陷 。 二、不应有严 重腐 蚀 现象 。 三、钢 绞 线、镀 锌 铁线表面 镀 锌 层 应良好 ,无锈 蚀 。 四 、绝 缘 线表面 应平整 、光 滑 、色 泽 均 匀 ,绝 缘 层 厚 度 应符合规定。绝 缘 线的绝 缘 层 应挤 包 紧 密 ,且易 剥 离 ,绝 缘 线端 部 应有密 封 措 施。 第2.0.3条 为特殊目 的使用的线材,除应符合本规范第2.0.2条规定外,尚应符合设计的特殊要求。 第2.0.4条 由 黑 色 金 属 制造 的附 件和 紧 固 件,除地 脚 螺 栓 外,应采用热 浸 镀 锌 制品 。 第2.0.5条 各 种 连 接 螺 栓 宜 有防 松 装置。防 松 装置弹 力应适宜 ,厚 度 应符合规定。 第2.0.6条 金 属 附 件及螺 栓 表面 不应有裂 纹 、砂 眼 、锌 皮 剥 落 及锈 蚀 等现象 。 螺 杆 与 螺 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