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YX-022客户增值服务合同委托方:受托方:2007 年第一版客户增值服务合同客户增值服务合同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联 系 电 话 :传真:联 系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联 系 电 话 :传真:联 系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就整合双方优势资源、实施共同发展战略,达成如下合同: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1甲方会员可以通过等形式,享受服务,享有乙方在 北京 地区业务所及范围提供的特别消费优惠服务 (以下称“优惠服务”)。此服务由乙方指定并监督完成。1.2甲方根据宣传需要可在主办企业刊物上刊登乙方介绍信息;也可在双方协商确定的地方和方式摆放宣传单页;或通过在甲方网络上发布乙方企1客户增值服务合同业信息(包含活动场所名称、地址及优惠折扣明细等,资料及图片等由乙方提供)(以下称“宣传信息”)引导甲方会员到乙方消费。甲方宣传乙方优惠服务的宣传信息需征得乙方书面之确认(乙方或其工作人员向甲方提供的信息或资料视为乙方对相关内容已同意并确认) 。对于仅由于未经乙方同意和确认造成甲方的宣传信息与优惠服务的事实不符而直接引发的纠纷,乙方无需承担相应的责任。1.3对于甲方不定期牵头举办的社区活动及各类会员活动,应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支持,包括在现场展示并提供免费咨询等服务;或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合作方名义共同组织。1.4甲方定期向乙方赠送《远洋天空》等刊物,保证乙方能及时了解甲方发展思路和项目工程进度。1.5经双方协商,可以联盟合作方名义共同举办新闻发布、组织社区活动、承办社会公益活动等,对双方企业品牌形象进行宣传推广,甲方在宣传中如需使用乙方企业名称,标识的,乙方应予以配合。1.6双方合作以自愿为原则,本合作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费用。1.7本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适用于甲方在北京 开发房地产项目所及区域范围,特殊情况双方另行约定。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1甲方会员在持会员卡,购买乙方产品或至乙方消费时,享有特别消费优惠服务 /(详见附件)。优惠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内有效。乙方促销期间,甲方持卡用户可享受促销2客户增值服务合同价格、促销优惠,或者享受 /同时可以享受会员优惠折扣及优惠服务。2.2乙方保证工作人员、经销商熟知向甲方所承诺的优惠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