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屠宰场废水处理方案第一章概述屠宰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来自屠宰后清洗、解体冲洗、内脏清洗和地面冲洗以及牲畜粪便废水等废水
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质,主要成分有:动物粪便、血液、动物内脏杂物、畜毛、碎皮肉和油脂等有机物,属于高浓度有机废水
废水呈褐红色,具有较强的腥臭味
这些废水中的脂肪、蛋白质等物质不经过处理,直接排入水体,将对其周围水体造成严重富营养化,严重破坏水体的自尽能力,造成水体发黑变臭,影响环境和农业灌溉
项目范围:主要包括从治理工程的进水口至出水口的工艺、构筑物、设备、工程报价、运行费用分析等技术文件等
设计依据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年 12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84 年 5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实施细则》(1989 年 7 月)《 肉 类 加 工 工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3457-199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某屠宰场废水设计方案《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14-87(1997版))其余各专业规范等同类行业同规模水质资料;设计规范、标准(1)J14-87《室外排水设计规范》(修订本)(2)GB8978-200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3)GB50069-2002《给水排水工程结构设计规范》(4)GB50010-200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5)GB50052-95《工业与民用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6) GB50062-92《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7) GB50054-95《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设计水量、水质设计水量:根据某定点屠宰场提供数据,每屠宰一头生猪的用水量为 0
4 吨左右,现在排放废水量不超过 80t/d,为了考虑到废水的波动性以及可持续发展设计废水量为 100t/d
水质:由于甲方未提供水质数据,参照同行业内废水的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