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煤集团新安县云顶煤业有限公司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报告评价机构:义煤集团公司职业病防治所编制日期: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八日.说明1、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工作依据有关法规、标准进行;2、本评价报告只对检测时现场状况进行评价;3、评价报告只向被检测单位和有关卫生行政部门报告;4、对本评价报告有异议者,请于收到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意见,过期概不受理;5、本报告应加盖公章,无公章或涂改无效;6、本报告未经许可请勿复印,不得做广告宣传用;7、本报告共 8 页。8、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证书.义煤集团新安县云顶煤业有限公司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报告项目名称评价机构义煤集团公司职业病防治所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签名:报告编写人职称:证书:签名:项目审核人职称:证书:签名:.报告校核人职称:证书:签名:签发人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义煤集团新安县云顶煤业有限公司委托义煤集团公司职业病防治所对该单位井下粉尘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义煤集团公司职业病防治所于 2013 年 10 月 18 日对义煤集团新安县云顶煤业有限公司工作场所的有关资料进行了分析,采用现场调查法和检测检验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结合职业病发病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该单位工作场所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采取的防护措施进行了客观、真实、科学的评价。1 检测评价目的1.1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识别和分析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或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1.2 为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卫生档案,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数据;.1.3 检测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分析其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评价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是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1.4 为行政监督检查提供检测依据。2 检测评价依据及标准2.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2.1.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60 号)2.1.2《使用有毒物质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02]352 号)2.1.3《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令[2002]23 号)2.2 检测评价规范及标准2.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制》(GBZ2.1-2007)2.2.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制》(GBZ2.2-2007)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