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 格式输出 格式输出语句由两部分组成:输出语句和输出格式语句。输出语句的一般形式为: WRITE(*,L) 输出表列 或: PRINT L 输出表列 其中:* 代表隐含的输出设备,L 指输出格式语句的标号。 输出格式语句的一般形式: L FORMAT(1X,S) 其中:L 输出格式语句的标号,1X 纵向走纸符,S 输出格式,用不同的“格式编辑符”(简称“编辑符”)来实现指定的输出格式,各格式间用逗号相隔。 FORMAT语句又叫“格式语句”,是一个非执行语句,本身不产生任何操作,只是提供输入或输出的格式。FORMAT语句可以出现在程序的任何地方(但必须在 PROGRAM语句之后和END语句之前,如果在子程序中用FORMAT语句,则应在子程序定义语句之后)。系统按 WRITE语句或PRINT语句中指定的语句标号找到相应的FORMAT语句,并按 FORMAT语句所规定的格式对数据进行输出。注意,PRINT语句中不能再用“*”,PRINT语句中的第一个标识符是语句标号而不是要打印输出的数据。 输出格式分两类 基本格式 7.3.1 I格式(又叫整数格式) 一般形式:Iw 或:Iw.m 其中:w 一个数据占的位数宽度(又称“字段宽度”),m 需要输出的最少数字位数。例1: WRITE (*,100)M,N 100 FORMAT(1X,I4,I4) 如果 M=40,N=-12,则输出如下: ¬¬40 ¬-12 例2: WRITE (* , 100) I,J,K 100 FORMAT(1X,I5.3,I6.3,I4) 若 I=1234, J=-24, K=24689 则输出为: ¬1234 ¬¬¬-24 **** (1)数字在指定的区域内向右端靠齐,如果数字位数比指定的字段宽度w小,则左边补以空格。负数的符号也包含在字段宽度内。 (2)如果数字的位数超过了规定的字段宽度w,则不输出有效数据,而在该字段宽度范围内充满“*”符号。 (3)如果数字的位数超过了m,则按实际应输出的位数输出(但条件是不能超过w)。m不包括负号所占的一列。 7.3.2 F格式(又叫小数型格式) 一般形式:Fw.d w 各数值占的总位数 d 输出数据的小数位数(小数点后的位数)。 例 1: WRITE(*,100)A,B,C 100 FORMAT(1X,F10.2,F9.3,F8.4) 若 A=1234.56, B=3456.78,C=234.56789 则输出: ¬¬¬1234.56 ¬3456.780 234.5679 例 2: WRITE (* , 100) X,Y 100 FORMAT(1X,F10.4,F10.2) 若 X=24680135.7, Y=0.0012345, 则输出为: ********** ¬¬¬¬¬¬¬.00 (1)数字在指定的区域内向右端靠齐,如果数字位数(含小数点和符号位)比指定的字段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