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 1589—2004 前 言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
本标准是对 GB 1589-1989《汽车外廓尺寸限界》的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与 GB 1589-1989《汽车外廓尺寸限界》相比主要区别如下: --增加三轮汽车、三轴客车、挂车的外廓尺寸限值要求; --增加车辆通道圆和外摆值的测量方法及要求; --增加汽车、挂车和汽车列车的轴荷及总质量的限值要求; --增加对汽车、挂车和汽车列车的“其他要求” --修改客车、货车等车辆的外廓尺寸限值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代替 GB 1589-1989《汽车外廓尺寸限界》
本标准对新定型产品自实施之日起执行,对在生产产品自发布之日起十二个月后执行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部、公安部共同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东风汽车公司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1589-1989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的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的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在道路上使用的汽车(最大设计总质量超 过 26000kg 的汽车起重 机 除 外)、挂车及汽车列车
本标准不 适用于军 队 装 备 的专 用车辆
2 规范性引 用文件 下 列 文 件 中 的 条 款 通 过 本 标 准 的 引 用 而 成 为 本 标 准 的 条 款
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随 后 所 有 的修 改 单 (不 包 括 勘 误 的 内 容 )或 修 订 版 均 不 适 用 于 本 标 准 , 然 而 , 鼓 励 根 据 本 标 准 达 成 协 议 的 各 方 研 究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