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GBJ22-87 Code for design of roads in factories and mining areas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87 Code for design of roads in factories and mining area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1988 年8 月1 日实施 关于发布《厂矿道路设计规范》的通知 计标〔1987〕2366 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 号《关于印发一九八二年至一九八五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规范编制、修订计划的通知》,由交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厂矿道路设计规范》T J22—77(试行)已修订完毕,并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修订后的《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87 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八年八月一日起施行。原《厂矿道路设计规范》T J22—77(试行)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交通部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交通部公路规划设计院负责,出版发行由中国计划出版社负责。 国家计划委员会 1987 年12 月15 日 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81)建发设字546 号通知,由我部负责主编,具体由交通部公路规划设计院会同有关设计、科研和高等院校等单位,对原《厂矿道路设计规范》T J22—77 进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厂矿道路的建设和使用经验,吸取了有关科研成果,并多次征求了全国各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七章和八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 、路线 、路基、路面 、桥 涵 、路线 交叉 、沿 线 设施及 其 它 工程等。 在本规范施行过程中,希 望 各有关单位注 意积 累 资 料 ,总结经验,并随 时将 需 要修改 、补 充 的意见和有关资 料 径 寄 我部公路规划设计院(北 京 东 四 前 炒 面 胡 同),以 便 今 后进一步修订时参 考 。 交通部 1987 年7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1.0.1 条 为使厂矿道路设计贯 彻 执 行国家的有关方 针 政 策 ,从 全局 出发,按 厂矿企业 总体规划,统 筹 兼 顾 ,合 理布设,并做 到 技 术 先 进、经济 合 理、安 全适 用、确 保 质 量 ,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 条 本规范适 用于新 建、改 建的厂矿道路设计,不 适 用于林 区 道路设计。 第1.0.3 条 厂矿道路宜 按 下 列 规定划分为厂外 道路、厂内道路和露 天 矿山 道路。 一、厂外 道路为厂矿企 业 与 公路、城 市 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