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 莞 市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文 件 编 号 制 修 定 部 门 品 质 部 摄 像 头 检 验 规 范 版 次 A 制 /修 定 人 页 码 6 制 /修 定 日 期 生效日期 核准 审核 制作 2012 年 05 月 25 日 、 一 目 的 : 为 规 范 摄 像 头 检 验 方 法 与 检 验 标 准 , 确 定 检 验 允 收 标 准 , 确 保 进 料 之 品 质 水 准
二 范 围 : 适 用 于 年 茂 公 司 系 统 事 业 部 所 采 购 的 所 有 之 摄 像 头
三 权 责 : IQC 工 程 师 : 负 责 文 件 的 修 订 与 维 护 , 以 及 IQC 检 验 的 辅 导 与 培 训
IQC: 严 格 按 照 检 验 标 准 检 验
四 定 义 : 1、 严 重 缺 陷 CR (Critical defect):未 按 照 公 司 要 求 使 用 特 定 元 件 的 缺 陷 , 或 者 任 何 对 人 身 、 财 产 安 全 构成 危 害 的 缺 陷 , 或 者 造 成 公 司 重 大 损 失 的 缺 陷
2、 主 要 缺 陷 MA(Major defect):导 致 部 分 功 能 不 良 ,以 及 影 响 客 户使 用 或 导 致 客 户不 满的 外观缺 陷
3、 次 要 缺 陷 MI(Minor defect):不 影 响 产 品 使 用 及 可靠性的 外观缺 点
五 内容: 5.1 检 验 条件 : 温度: 23℃(+5, -5) 相对 湿度: 60%(+15%, -10%) 距离: 人 眼与 产 品 表面的 距离为 300—350mm
时间: 检 测量面和其它不 超过8s; 每件 检 查总时间不 超过30s(除首件 )
位置: 检 视面与 桌面成 45°;上下左右转动 15° 照 明: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