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投资银行的内涵与发展1
投资银行的组织形式:①合伙人制:合伙人公司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拥有公司并分享公司利润
其主要特点是:合伙人共享企业经营所得,并对经营亏损共同承担无限责任;它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参与经营,也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自负盈亏;合伙人的组成规模可大可小
②混合公司制:通常是由在职能上没有紧密联系的资本或公司相互合并而形成规模更大的资本或公司
这些并购活动的主要动机都是为了扩大母公司的业务规模,在这一过程中,投资银行逐渐开始了由合伙人制向现代公司制度的转变
③现代公司制:赋予公司以独立的人格,其确立是以企业法人财产权为核心和重要标志的
法人财产权是企业法人对包括投资和投资增值在内的全部企业财产所享有的权利
法人财产权的存在显示了法人团体的权利不再表现为个人的权利
特点:现代公司制度使投资银行在资金筹集、财务风险控制、经营管理的现代化等方面都获得较传统合伙人制所不具备的优势
中国投资银行与国际投资银行发展的差距:业务内容上的差距;经营管理模式的差距;资产规模的差距;现有法律环境存在较大缺陷国际投资银行发展趋势:投资银行业务的多样化趋势;投资银行的国际化趋势;投资银行业务专业化的趋势;投资银行集中化的趋势 P23投行与商业银行的差别、投行的职能:P3投资银行的行业特征、经营理念:P53
国际国内投资银行的类型:我国:具有银行背景的证券公司或银行作为主要股东的股份制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下属的证券公司或证券部;地方出资组建的股份制证券公司;商业银行附属的投资银行机构(,由于受到分业经营的限制,商业银行不能直接从事证券业务,但是各家商业银行都在通过成立全资附属的子公司或者收购境外的机构来涉足投资银行业务);中外合资投资银行机构;其他提供部分投资银行专业中介服务的机构(包括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和专业咨询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