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条文释义和讲解要点 (试用教案) 培训题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条文释义和讲解要点 培训学时:1个学时 培训方式:集中授课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总则 第二部分:职责 第三部分:报告与处置 第四部分:药品重点监测 第五部分:评价与控制 第六部分:信息管理 第七部分:法律责任 第八部分: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药品的上市后监管,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及时、有效控制药品风险,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 2 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释义: 本条明确了制定本办法的目的和依据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加强药品的上市后监管,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及时、有效控制药品风险,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制定本办法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其中第七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必须经常考察本单位所生产、经营、使用的药品质量、疗效和反应
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必须及时向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对已确认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取停止生产、销售、使用的紧急控制措施,并应当在五日内组织鉴定,自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监测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释义:本条规定了本办法的适用区域和工作范畴
本办法的适用区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本办法适用于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监测以及监督管理的工作范畴
3 第三条 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药品生产企业(包括进口药品的境外制药厂商)、药品经营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