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和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中食品之前应冼手消毒; (二)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 于帽内 ; (三)不得留 长 指 甲 、涂 指 甲 油 、戴戒 指 加工食品
(四)不得在 食品加工和销 售 场 所 内 吸 烟
六 、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 训 ,并经 考 核合 格 后方可上岗;将 考 核结果 计入从业人员个 人档 案 ,作为 晋 升 工资 资 ,表 彰 先进的依 据 之一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一、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