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为了贯彻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精神,落实《安徽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提出的任务和要求,促进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规范、有序地开展,现就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课程实施与管理的原则(一)规范性原则
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安徽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合理而有序地安排课程,不得随意减少必修领域、科目和模块,不得任意增加或减少课时
(二)多样化原则
努力构建重基础、多样化的课程
建立在教师指导下学生自主选课的制度,引导学生形成个性化的课程修习计划
(三)保障性原则
各地教育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学校实施新课程提供必要的支持与保障
(四)创造性原则
创造性地实施国家课程,努力提高课程实施水平
二、课程结构和课程设置课程具体设置如下:学习领域科目必修学分(共计116 学分)选修学分 I选修学分口、-1——1—1、、、/•语言与文学语文10根据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适应学生不同潜能和发展的需要,在共同必修的基础上,各科课程学校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开外语10数学数学10人文与社会思想政治8历史6标准分类别,分层次设置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
设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
地理6科学物理6化学6生物6技术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8艺术艺术或音乐、美术6体育与健康体育与健康11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活动15社区服务2社会实践6普通高中课程包括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和综合实践活动 8 个学习领域
学习领域的设置反映了现代科学综合化的趋势,体现对高中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
在 8 个学习领域中,包括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等)、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技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