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示范文本)××××鉴定评估机构评报字(200年)第××号一、绪言××(鉴定评估机构)接受××××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车辆)进行了鉴定评估
本机构鉴定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程序,对委托鉴定评估车辆进行了实地查勘和市场调查,并对其在××××年××月××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
现将车辆评估情况及鉴定评估结果报告如下:二、委托方与车辆所有方简介(一)委托方××××,委托方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根据机动车行驶证所示,委托车辆车主×××
三、评估目的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本项目评估目的□交易□转籍□拍卖□置换□抵押□担保□咨询□司法裁决四、评估对象评估车辆的厂牌型号();号牌号码();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登记日期();年审检验合格至年月;公路规费交至年月;购置附加税(费)证();车船使用税()
五、鉴定评估基准日鉴定评估基准日年月日
六、评估原则严格遵循“客观性、独立性、公正性、科学性”原则
七、评估依据(一)行为依据旧机动车评估委托书第号
(二)法律、法规依据1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91 号);2
《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国家经贸委等部门令第 33 号);3
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的通知》(国资办发[1992]36 号);4
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转发〈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国资办发[1996]23 号);5
国家经贸委等部门《汽车报废标准》(国经贸经[1997]456 号)、《关于调整轻型载货汽车及其补充规定》(国经贸经[1998]407 号)、《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202 号)、《农用运输车报废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