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字谱的指法符号,是由文字谱的谱字减笔缩写而来的,开始较繁,各谱使用也不一致
经历代琴家的改进,废弃不用的,归并同类的,简化复杂的,逐步统一起来,到清末已相当规范
《琴学入门》所用的谱字,仅 112 个,其他各谱也大体相同
在改进记谱后,还可减去一半,大约采用四五十个符号,就可以代替
精简部分,大多是右手的复合指法和左手的装饰指法
减字谱的谱字,也就是指法符号,大多和现代汉语相吻合,现分三类叙述如下: (1)古琴右手指法符号弹琴是用左手按弦,右手弹弦,弹的部位,一般在岳山与一徽之间,高音区的按音亦可在一徽左右,以便取音柔和
右手向徽弹出叫“出”,向身弹入叫“入”
不论弹入弹出,都略倾向琴面,音较丰满
且入弦勿深,一般不要超过指尖或甲背的三分之一
弹弦只用大、食、中、名四指,小指禁而不用故叫禁指
四个指头分别向两个方向弹入弹出,产生了擘、托、抹、挑、勾、剔、打、摘等八种指法,叫右手基本八法,其余复合指法、特殊节奏及和声指法,都是由这八种基本指法演变或组合而成
,尸(擘):用大指甲背弹入,大指中末二节微弯,仰卧掌下,弹时急倒竖,虎口放开,其运动在中节与腕力并用
食中名三指平直,中节粘连,末节参差
禁指微翘,甲尖稍仰
乇(托):大指倒竖,虎口张开,先肉后甲,向外托出
其运动在中节与腕力并用
弹后大指仍伏掌下,食中名三指平直,中指中末二节稍低于食名二指,指缝稍开,禁指如前
木(抹):用食指弹入,先肉(触弦)后甲(拨弦)
食指屈其根节,伸其中末二节,大指中末二节微弯,侧伏于食指下,指尖距食指约一弦
每抹入必将食指箕斗落在大指甲尖抵住
其运动在食指中末二节之力
中名二指俱平直,指缝稍开,高低参差,禁指如前
𠃊 (挑):用食指甲背弹出
食指屈其中末二节,大指微弯,以甲尖抵住食指箕斗,向外挑出
其运动在食指中末二节,大指帮贴用力
中名二指微弯,余势与抹同,禁指如前
勹(勾):用中指弹入,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