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园林工程概、 预 算 定 额 苗木材料调整价格 (2 0 0 8 年)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二○ ○ 九 年六 月 ) 上海市园林工程概、预算定额 苗 木 材 料 调 整 价 格 ( 2 0 0 8 年) 使 用 说 明 一、编制依据:“苗木价格调整表”的编制,依据本市范围内投资单位、建设单位、苗木生产基地、绿化施工企业及外省市进沪施工企业等单位提供的二○○八年度内实际发生的苗木价格资料为基础。 苗木预算调整价格的取定,依据提供单位的苗木价格资料,由我站负责汇总、测算、分析后,综合取定。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绿化工程,和园林工程概、预算定额配套使用。 三、苗木分类: 1 .乔木类:(1 )常绿乔木类;(2 )落叶乔木类 2 .灌木类:(1 )常绿灌木类;(2 )落叶灌木类 3 .造型类 4 .棕榈类 5 .竹类 6 .攀缘类 7 .地被类 8 .水生类 9 .花卉类(草本) 1 0 .其他类:(1 )种子类; 四、价格组成:苗木价格的组成内容,均包括本市苗木产地至施工地点之间的全部费用。 主要组成内容有: 1 、苗木原价: (1 )圃存价 (2 )挖掘费 (3 )包扎费 (4 )人力费等 (5 )圃内运输费 (6 )苗木经营利润 2 、苗木运杂费: (1 )市内运输 (2 )苗木卸车力费等 3 、苗木损耗费: (1 )运输损耗 (2 )苗木成活率损耗等 市内运输费用包括整个行政区范围(崇明、长兴、横沙三岛除外),沪外苗木运输费用可另行计取。 五、苗木说明: 1、直生苗—又称实生苗,系用种子播种繁殖培育而成的苗木。 2、嫁接苗—系用嫁接方法培育而成的苗木。 3、独本苗—系地面到冠丛只有一个主干的苗木。 4、散本苗—系根颈以上分生出数个主干的苗木。 5、丛生苗—系地下部(根颈以下)生长出数根主干的苗木。 6、萌芽数—系有分蘖能力的苗木,自地下部份(根颈以下)萌生出的芽枝数量。 7、分叉(枝)数—又称分叉数、分枝数,系具有分蘖能力的苗木,自地下萌生出的干枝数量。 8、苗木高度—包括冠丛高度和主杆高度两种,均以“H”表示,指苗木自地面至最高生长点之间的垂直距离。 9、冠丛直径—又称冠径、蓬径,常以“P”表示,指苗木冠丛垂直投影面的最大直径和最小直径之间的平均直径。 10、胸径—常以“φ ”表示,指苗木自地面至1.30 米处,树干的直径。 11、地径—常以“d”表示,指苗木自地面至0.20 米处,树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