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 一、相关部门管理、协调与配合 1 、与建设单位的配合服务 如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将不折不扣地以一切为了业主服务为宗旨,履行与业主的合同责任和义务,为业主提供精良的工程项目和优质服务,是我公司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施工过程中,我公司将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 )根据总体进度计划安排,进退场时间作出安排和部署 (2 )我公司将根据施工进度需要,提前与业主、监理、设计进行沟通,提前确定设计图纸。同时为项目提供土建总包施工配合,提供各种数据,场地、暂设、库房、能源接口等。协助作好专业图纸深化设计,防止因图纸问题耽误施工。 (3 )对业主供应材料、设备定货、加工、生产和进场,提前编制进场计划,必要时协助业主进行考察、订货,确保工程质量的需要。 (4 )在施工中为业主着想,从施工角度和以往的施工经验来向业主提出合理化建议,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安全功能,满足业主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 (5 )做好图纸、洽商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变更,从而达到降低工程造价、控制投资的目的等。 (6 )充分履行总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急业主所急,想业主所想,尊重业主,服从业主的管理、监督。 (7 )“急业主之所急,想业主之所想”是我们一贯的服务宗旨,作为装修装修总承包方(投标人),我们在装修总承包管理过程中,将通过良好的合作确保本工程承包合同全面履行,为业主建造一座符合设计要求满足使用功能的建筑艺术品。为此,我们将根据“三个服从”原则,落实“三制”,从多层次多角度协调好装修总承包方(投标人)与业主的关系。 (8 )在工程施工和工程管理过程中,总承包单位和业主对同一问题的认识和看法可能有所不同,但应该相,双方的目的是绝对一致的,那就是“履行承包合同,建造优质工程”。因此,在双方的合作中,我们将根据下列“三个服从”的原则协调装修总承包方(投标人)与业主的关系:业主要求与装修总承包方(投标人)要求不一致,但业主要求不低于或高于国家规范要求时服从业主要求;业主要求与装修总承包方(投标人)要求不一致,但业主要求可改善使用功能性时,服从业主要求;业主要求超出合同范围但装修总承包方(投标人)能够做到时,服从业主要求。 (9 )认真落实“三制” 定期例会制:定期召开与业主的碰头会,讨论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及问题,理顺每一阶段的关系; 预先汇报制:每周五将下周的施工进度计划及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