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04-226-2003 专用灯具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GB50303-2002(Ⅱ ) (应急照明灯、防爆灯具) 060508□□ 单位工程名称 安太堡与二号井原煤联通(安装)工程 分部及部位 原煤1 号转载点 施工单位名称 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赵 锋 施工工艺标准名称及编号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记录 主 控 项 目 1 应急照明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急照明灯的电源除正常电源外,另有一路电源供电;或者是独立于正常电源的柴油发电机组供电;或由蓄电池柜供电或选用自带电源型应急灯具;2)应急照明在正常电源断电后,电源转换时间为:疏散照明≤15s; 备用照明15s(金融商店交易所≤1
5s); 安全照明≤0
5s;3)疏散照明由安全出口标志灯和疏散标志灯组成
安全出口标志 灯距地高度不低于2m,且安装在疏散出口和楼梯口里侧的上方;4)疏散标志灯安装在安全出口的顶部,楼梯间、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应安装在1m 以下的墙面上
不易安装的部位可安装在上部
疏散通道上的标志灯间距不大于20m(人防工程不大于10mm); 5)疏散标志灯的设置,不影响正常通行,且不在其周围设置容易混同疏散标志灯的其他标志牌等;6)应急照明灯具、运行中温度大于60℃的灯具,当靠近可燃物时,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当采用白炽灯,卤钨灯等光源时,不直接安装在可燃装修材料或可燃物件上;7)应急照明线路在每个防火分区有独立的应急照明回路,穿越不同防火分区的线路有防火隔堵措施;8)疏散照明线路采用耐火电线、电缆,穿管明敷或在非燃烧体内穿刚性导管暗敷,暗敷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0mm
电线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750V 的铜芯绝缘电线 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2 防爆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灯具的防爆标志、外壳防护等级和温度组别与爆炸危险环境相适配
当设计无要求时,灯具种类和防爆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