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一汽汽车有限公司的内部审计报告 受长春北方市场(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事务所审计小组于2010年8月13日开始,进驻深圳市一汽汽车有限公司,利用10天时间,对深圳市一汽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09年6月到 2010年7月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企业会计制度》、深圳市一汽的内部控制制度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了观察、盘点、核对、抽查会计凭证、询问相关人员、分析性复核、重新计算等审计方法
主要是针对财务收入的完整性,费用支出的真实性、资产处臵过程的真实性及账务处理的合规性等进行审计
现将审计结果汇报如下: 一、 财务收支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 辞退福利 劳动法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09年6月至 2010年7月辞退职工合计140名
支付辞退福利合计2,226,317
其中有131名员工支付辞退福利2,191,304
40元,是由改制前的公司承担,由贵公司代收代付(详见附表 1)
2010年贵公司辞退员工 9名
合计支付辞退福利35,013
支付标准为 10,936
25元,超标准支付 24,076
75元(详见附表 2)
(二) 交通费 根据公司交通费用补贴的支付办法,公司副总经理以上员工按级别发放交通费用补贴3000元,孙总2009年6-12月份共7个月实际支付71059
15元,支付标准为21000元扣除赵光能报销2100元超支付标准数47959
2010年1-7月共7个月实际支付费用合计50997
15元扣除赵光能报销2100元,超支付标准27897
15元,合计超标准额为75856
(详见附表3) (三) 电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