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 件 业 主 管 理 规 约 ( 示 范 文 本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 据 国 家 、 省 、 市 《 物 业 管 理 条 例 》 和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 政 策 , 为 维 护 ( 以 下 简 称 “物 业 ”) 全体业 主、 使用人的合法 权益以 及公共环境和 秩序, 保障物 业 安全与合理 使用, 制定本 管 理 规 约, 对业 主的共同利益, 业 主应当履行的义务, 违反管 理 规 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 作出约定。 第二条 本 管 理 规 约对全体业 主和 物 业 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三条 业 主委员会与物 业 服务企业 签订的物 业 服务合同中涉及业 主共同利益的约定, 应与本 管 理 规 约一致。 第二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四条 本 物 业 管 理 区域内物 业 的基本 情况 物 业 名称 ; 座落位置 ; 物 业 类型 ; 建筑面积 。 2 物 业 管 理 区 域 四 至 : 东 至 ; 南 至 ; 西 至 ; 北 至 。 第五条 根 据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物 业 买 卖 合 同 , 业 主 享 有 以 下物 业 共 用 部 位 、共 用 设施设备的所有 权: 1 、由单幢建筑物 的全体业 主 共 有 的共 用 部 位 , 包括该幢建筑物 的承重结构、主 体结构, 公共 门厅、公共 走廊、公共 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 、 、 等; 2、由单幢建筑物 的全体业 主 共 有 的共 用 设施设备, 包括该幢建筑物 内的给排水管 道、落水管 、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 、 、 等; 3、由物 业 管 理 区 域 内全体业 主 共 有 的共 用 部 位 和 共 用 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 用 设施设备使用 的房屋、物业 管 理 用 房、 、 、 等。 第三章 物业的使用 第六条 业 主 对物 业 的专有 部 分享 有 占有 、使用 、收益和 处分的权利, 但不得妨碍其他业 主 正常使用 物 业 。 第七条 业 主 应遵守法 律 、法 规 的规 定, 按照有 利于物 业 使 3 用 、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第八条 业主应按设计用 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