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企业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 敬 告 1 、 在签署文件和填表前,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和本申请书,并确知 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 、 申请人无需保证即应对其提交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 合法性承担责任
3 、 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复制 件应当由登记机关核对确认
4 、 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使用十六开纸
5 、 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认真填写表格或签字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 序号 文 件 材 料 名 称 备 注 1 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 投资人履历表 3 企业住所证明 4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 有关批准文件 6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受理人及受理日期 年 月 日(星期 ) 受理通知 书 文 号 ( ) 登记受理 [ ]第 号 申 请 人 年 月 日(星期 ) 联系电话 注:(1)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文件材料后进行查验,在“备注”栏中填写材 料份数
(2)企业住所证明:投资人自有的住所,应当提交房管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 租用他人的场所,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出租人的产权证明
企业住所不 是其生产经营场所的,投资人除了提交企业住所证明外,还应当提交生产 经营场的证明
投资人自有的经营场所,应当提交房管部门出具的产权 证明;租用他人的场所,应当提交租赁协议
(3)申请人是指向登记机关提出设立登记申请的人
申请人是投资人的,应 提交投资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投资人的 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 企业名称 企业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