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保护长春帝科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相关方利益,提升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社会认可度,实现可持续发展
同时加强公司社会责任管理的规范性和合理性,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范围为长春帝科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第三条定义:本制度所称社会责任,是指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自然环境和资源,以及职工、客户、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方所应承担的责任
包括遵守商业道德、产品质量(含服务)、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促进就业、员工权益保护等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总经理负责社会责任履行的领导工作
第五条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负责本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和《社会责任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六条部门职责1、技术部负责产品质量日常监控和管理工作,各职能部门应予以配合;2、运营管理部负责员工权益的日常管理工作、环境保护工作,各职能部门应予以配第三章质量管理第七条公司按照 GB/T19001-2016/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编制《质量手册》和二级程序文件加强管理精心整理精心整理精心整理精心整理精心整理第二十六条定义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以公司名义在帮助社会抵抗自然灾害、构建和谐生态环境、救助危困群体、增加社会福利等公益性社会活动中捐赠公司财产的行为
对外赞助,是指公司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不相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包括公益性赞助和商业性赞助
第二十七条管理机构及职责1、公司总经理负责对外捐赠和赞助管理的领导和组织工作
2、运营管理部(1)负责组织编制对外捐赠和赞助方案;(2)负责对外捐赠和赞助方案的执行、监督;(3)负责对外捐赠和赞助资料的归档;(4)负责对外捐赠和赞助事项的日常管理